本报讯“食堂交给饭店办”——上海外国语大学日前就此与上海红楼(集团)公司签订了协议,此举开创了高校后勤社会化新路。
社会力量参与大学食堂经营活动已不鲜见,但在这种合作模式中常常是校方除提供食堂场所外,还要补贴水、电、煤等多项费用。此次上外与红楼公司的合作,由红楼公司投入一切必需的人力、物力,承包上外松江校区食堂从装修到开张营运的全部过程,校方不必投入一分钱,却可享有监管的权利。据了解,双方在协议中商定:学校将向承包方选派一名副经理,以保证食堂按教学规律和服务对象要求正常运转。“饭店食堂”菜价的毛利率与普通高校食堂等同;每年两次进行饭菜质量测评,如果不能达到85%以上的满意率,将以承包方违约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