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辽宁省委组织部日前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对拟提任的3名领导干部人选进行公示。积极推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是辽宁省委深化党政干部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今年内,辽宁省委要对新提拔担任省直部门党政领导干部的拟任人选、非领导职务改任同级领导职务的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到今年底,全省列入公示范围内的党政领导干部将全部实行任前公示。
辽宁省委深化党政干部制度改革,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着眼于加快形成“优用、平调、庸下”的用人机制,以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和群众参与程度为着力点,以解决干部能上能下问题为突破口,大胆创新,狠抓落实。除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外,该省还重点推行其他几项改革措施:
——坚持和完善民主推荐、民意测验和民主评议制度。各地各单位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和晋升非领导职务,都要把民主推荐作为确定考察对象的必经程序。
——继续推进公开选拔工作。既可以公开选拔委任制的副职领导干部,也可以公开选拔委任制的正职领导干部以及选任制领导干部人选。
——全面推行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全省各级党政机关都要把竞争上岗作为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职位轮换的一种基本形式。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
——推行地方党委任用干部票决制。在今年内,全省市、县(市、区)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任用干部时,都要逐步实行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确定人选。
——积极推进干部交流工作。特别是市、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和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公检法等部门的主要领导,原则上都要实行异地交流。
——切实加强干部监督工作。上级党委每年都要对下级党政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决策、贯彻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