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光曼)卫生部曾多次发文明令禁止在食品中使用甲醛、甲醛次硫氢钠等化工原料和未经批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因为这些均可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引起过敏、肠道刺激、食物中毒等疾患,有的甚至具有致癌作用。当前在全国开展的食品打假专项斗争工作中,一些省、市又查处了一批在大米及食品加工中非法使用化工原料的违法犯罪行为。为了保护人民的健康,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卫生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发出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立即组织对粮食制品中违法使用甲醛、吊白等非食用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查处工作,严厉打击食品生产中掺杂使假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立即组织对辖区内所有粮食制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单位进行全面、彻底的检查。对发现的无证、无照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取缔;对生产过程中违法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要依法严厉查处,并吊销卫生许可证;凡发现生产条件、设备等不符合《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的,一律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要吊销其卫生许可证;凡触犯《刑法》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要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要积极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常识,增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守法意识,提高消费者识别假冒伪劣食品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