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以制度创新为突破口

2001-06-08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深化教育改革、实施素质教育已进入攻坚阶段。所谓攻坚,主要体现在制度创新方面。制度改革,是应试教育转向素质教育的治本之策;制度创新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关键。

应试教育是以少数精英为培养目标、以选拔为基本特征、以应试为主要内容的一种制度。它影响人的全面发展,抑制人的创新精神。素质教育是以面向21世纪中国经济及社会发展需要为依据,以促进学生身心发展为目标,以提高国民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劳动技术、身体心理素质为宗旨的基本教育。由应试教育转向素质教育是一次深刻而全面的教育改革,涉及到教育思想、质量观念、考试招生制度、课程教材、教学方法、教育评价、师资队伍等多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渗透到教育甚至社会的各个层面,逐步制度化。因此,大面积、全方位实施素质教育,必须以制度创新为突破口,创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建立有效的运行机制。

制度创新是有层次性的,每一个层次都有其自身职权范围内的制度创新问题。制度创新的第一层次,包括人事制度、教育制度和考试制度。就教育制度而言,国家早在1985年就实行了地方办学、分级管理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为调动各地实施素质教育提供了制度保证。但仅有这一层次的制度创新是不够的。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发展,教育制度的创新还应体现以下几方面:建立以人为中心的教育制度,围绕人的需要、人的发展来选择教育发展模式;建立平等的、大众化的教育制度,通过公平的受教育机会的分配机制,满足大多数人的需要;建立可选择性的教育制度,变“独木桥式”的教育为“立交桥式”的教育,提供更多的教育模式,满足不同特点、不同需要的人群对教育的不同要求。

制度创新的第二层次,是指地方分级管理具体学校的部门。这一层次应当进一步转变职能,将办学权真正下放到学校。实施素质教育需要校长对学校的方方面面有统筹决定权。

制度创新的第三层次,包括学校和每个教师。现阶段素质教育制度创新的重点,应该落实到学校和每位教师;不仅校长,每一位教师都应当有所作为。对不适应素质教育的制度进行系统改革,需要校长和每位教育工作者的积极参与,只有这样,才能使推进素质教育的各种政策、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