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上海6月15日电哈、中、吉、俄、塔、乌六国元首会议今天发表新闻公报。公报全文如下: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国家元首会议新闻公报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国家元首于2001年6月14日至15日在上海举行会议。
会议在充满相互理解、建设性和友好的气氛中进行。
“上海五国”国家元首欢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以完全平等成员身份加入“上海五国”的愿望,六国元首就此签署了有关联合声明。
为将“上海五国”这个有效的机制提升到更高水平,六国元首决定在其基础上建立涵盖多领域的区域性多边合作组织,并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
从保障“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稳定与安全的需要出发,六国元首签署了《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
六国元首一致表示,将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继续开展密切的相互协作和拓展新的领域,这符合所有成员国的利益。六国元首重申恪守“上海五国”元首1996年在上海签署的《关于在边境地区加强军事领域信任的协定》和1997年在莫斯科签署的《关于在边境地区相互裁减军事力量的协定》,以及历次“上海五国”峰会签署的其它文件的基本原则。
六国元首就当前国际形势广泛深入交换了意见,一致认为,“上海合作组织”的成立有利于推动世界多极化和国际关系民主化,表示愿积极努力加强全球和地区战略稳定,维护和进一步完善军控和裁军条约体系,指出亚洲当前形势要求亚洲大陆所有国家加强相互信任与合作,确保和平、安全和稳定。
六国元首一致支持启动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谈判进程,制定长期多边经贸合作纲要,并签署有关文件。根据哈萨克斯坦的倡议,“上海合作组织”将于2001年9月中旬在阿拉木图举行成员国政府首脑首次会晤。
六国元首积极评价哈萨克斯坦、中国、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和塔吉克斯坦外交部长于2001年4月28日在莫斯科会晤和六国国防部长2001年6月14日在上海会晤的成果,同意“上海合作组织”各成员国每年举行一次外交和国防部长会晤,以加强和扩大各国在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上的相互协作,首先是在巩固中亚地区安全与稳定问题上的相互协作。
六国元首认为,应采取措施加快商签有关文件,以便在比什凯克建立地区反恐怖机构并保障其运作,并制定其它有关打击犯罪问题的文件,积极准备在哈萨克斯坦召开执法和安全部门领导人比什凯克小组例行会议。
六国元首支持中国关于2001年下半年在北京举行“上海合作组织”文化部长会晤和俄罗斯关于2002年春在俄罗斯联邦举行六国紧急救灾部门领导人会晤的建议。
六国元首获悉,在峰会召开期间,哈萨克斯坦、中国、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外交部长批准了“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协调员理事会活动暂行条例。
六国元首商定,“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下次会晤将于2002年夏在俄罗斯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