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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矿产开采将“红黄绿灯”齐亮

2001-06-21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林英、通讯员徐廷钢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6月20日电记者林英、通讯员徐廷钢从国土资源部获悉:今后我国将鼓励开采国内短缺的矿产资源,限制开采供过于求的矿产,对出口优势矿产实行限产保值,使矿产开采总量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

人均自然资源占有量较低是我国的基本国情之一。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我国矿产资源供需矛盾将越发突出,尤其是一些大宗支柱性矿产。但当前在矿产开发利用中,却存在着大量不合理现象,如大矿小开、矿产品出口竞相压价等。这一方面导致资源被大量浪费,另一方面使出口矿产品价值被严重低估。

因此,国家决定今后对一些供过于求的矿产(如钨、锡、锑、稀土、钼、汞等),出口优势矿产(如重晶石、萤石、菱镁矿、稀土等),将进行严格的总产量限制。除限产上述矿种外,今后我国还将调控煤炭开采总量,限制开采高硫煤、高灰煤,控制新建铝土矿矿山,暂时不批准新建硫铁矿矿山,限制开采石棉矿。在严格限产部分矿产品同时,我国政府将采取措施鼓励开采短缺矿种,如铜、金、银、钾、钽、铌等,加强环保、节能、农用非属矿产的开发利用,鼓励开采适应地区经济发展需要的建材非金属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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