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福建出台八项扶持政策

推动高校后勤社会化
2001-06-25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高建进 我有话说

本报福州6月24日电(记者高建进)福建省教育厅、省计委、省财政厅等十个部门近日联合拟定《福建省加快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实施意见》,决定从收费、征地、信贷、水电气供应等方面出台“八项扶持政策”,以进一步加快福建省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步伐。

据了解,近一年多来,福建省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不少省属高校相继成立了后勤管理机构和后勤服务集团,初步形成了“小机关、多实体”的管理模式。但总体而言,福建省的高校后勤改革仍滞后,并成为制约其发展的“瓶颈”。按照教育部规定的高校生人均10平方米学生公寓的标准,目前福建省尚缺高校学生公寓近70万平方米,仅省属8所本科高校后勤设施的改造和维修就需要资金2.3亿元。

据此次拟定的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实施意见,福建省共出台了“八项扶持政策”。主要内容有:对高校新建后勤基础设施项目,要尽量减免基建前期收费,如对建筑垃圾处置费给予免缴,电贴费给予减免;需要新征用土地的,应比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政策以划拨方式供地,免征城市市政基础建设配套费;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吸引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和管理高校后勤基础设施,省计委将在三年内安排贷款贴息1000万元;金融部门要积极增加信贷投入,简化贷款手续;省财政将在两年内安排2000万元高校后勤专项资金,用于改造高校陈旧老化的供水、供电、供气、地下管网等设施,高校后勤实体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享受免征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等优惠政策。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