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处老区贫困县的江西省乐安县检察院近年来创造了不凡的业绩:1998年,该院首次被省院评为先进集体;1999年跨入全省首批“五好”基层检察院行列,荣立集体二等功;2000年成为全省“人民满意的检察院”,并荣立集体一等功。
走进乐安县检察院,让人感到无处不在的警示教育,大门右侧,挂着醒目的“警示牌”,警示告诫每一个干警要尽职尽责、遵纪守法。在“警示牌”的下方,一个“今日离干警全年无违法违纪还有××天,望继续努力”的倒计时牌,时刻绷紧着每一个检察干警的心弦。大门左侧挂有一个“告示牌”,它告诉来访的群众:该院任何一个干警都必须遵守“首问责任制”,第一个接待上访、申诉群众的干警,必须认真办理,不属自己职责范围的,须带其到相关部门接洽办理,若不属本院管辖范围,须指明应找的机关或单位。如不履行该义务,群众有权控告,院党组将作出严肃处理。
在办公楼的大厅里,贴有全院干警照片的“监督台”,同样引人注目,使群众对每一位干警都能“对号入座”,方便了对干警的监督投诉。在院内的每一间办公室,都挂有“四条禁令”、“九条卡死”的硬性规定、“廉洁从检十项纪律”以及各自的职责牌。这些围绕在干警身边的警示教育牌,时时处处提醒干警:要廉洁从检、秉公执法,做人民满意的检察官。三年来,乐安县检察院没有发生一起干警违法违纪事件。在多次测评中,他们的满意率均居政法机关的首位。该院党支部已连续十年被县委、县直属工委评为“先进党支部”。
龙舞苍穹靠头昂。乐安县检察院班子成员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当好干警的“领头雁”。他们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日制度,每人每月均撰写一篇以上心得体会。为提高业务领导能力,他们不满足于原有的法律水平,6名班子成员报考了法律专升本自学考试,其中三位现已毕业。在他们的影响下,勤于学习在该院蔚然成风。近三年来,先后有26名干警参加了法律本科的学历再教育,如今该院具有法律大专以上学历的干警比例已达90.3%。
几年来,该院没有办过一起错案,批捕、起诉准确率均达100%。乐安县检察院工作、生活条件艰苦,为使有限的经费用在刀刃上,院领导带头过苦日子。一次,陶英华检察长和干警到湖南办案,当地同行为她安排了每晚160元的标准间,但她坚持住低价的普通间。他们节假日带头值班、出差不拿补助、加班不要加班费、跑私事不用公车。遇到外出办案而院里暂时无法支付差旅费时,干警们总是主动垫付,从未因此误事。办案中,干警们经常吃的是方便面,住的是最便宜的旅馆,但他们无怨无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