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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贷款圆特困生大学梦

2001-07-05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汪大 我有话说

2000年8月,对于中南工业大学的刘媛、刘芳姐妹俩来说,无疑是一个充满希望的新开始——国家助学贷款圆了她们的大学梦,也卸去了压在全家人心头的沉重包袱,从此她俩能够踏踏实实地走完求学之路。

在全国,因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而重新点燃求学希望的又何止刘媛、刘芳姐妹俩。从1999年在8个城市开展试点到2000年在全国全面推开,现在全国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大学生已达53.4万人,申请贷款金额33.4亿元,其中签订贷款合同的学生16.9万人,贷款合同金额12.6亿元,累计已发放贷款6.27亿元。国家助学贷款就如一场及时的春雨,滋润了无数贫困大学生的心田。

据介绍,目前我国在校大学生中,经济比较困难的学生比重在20%左右。为顺利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教育部成立了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财政部在国家财政比较困难的情况下每年优先足额安排贷款的贴息用款,中国人民银行于1999年6月颁布了《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规定(试行)》,并在2000年9月专门印发了《助学贷款管理方法》。如今,经办银行已由中国工商银行扩大到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贷款对象由全日制本科学生扩大到研究生。到2000年底,国家助学贷款余额达到3.81亿元。中国工商银行作为试点行,他们克服种种困难,加强与中央部属院校的沟通,在时间非常紧急的情况下,及时制定了助学贷款业务操作规程,保证了新学年需要资助的学生及时得到助学贷款。到2000年末,全国有148所部属院校的83522名学生得到了中国工商银行的资助。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也紧密结合实际,开办国家助学贷款业务,为经济困难学生建立助学贷款“绿色通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高度重视助学贷款工作,建立了针对省属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制定政策,落实措施,确保每个考上大学的学生都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云南省是全国贫困县最多的省份,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是该省高校学生助困工作的一大特点,以财政专款为主的无偿资助资金满足不了助困工作的客观需要。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后,全省24所高校全部与银行签订了银校合作协议,其中21所高校顺利开展了国家助学贷款,共有18480名学生申请贷款,金额达9414.54万元,签订贷款合同总额1888.46万元,实际发放贷款人数4819人,发放贷款额1097.67万元,为科教兴滇、加速西部大开发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财政部门落实贴息资金,是确保国家助学贷款发放的一个重要环节。浙江省财政厅在开展贴息助学贷款工作中,设立了全省财政贴息助学贷款协调小组,制定了《浙江省财政贴息助学贷款管理规定》,并与省教育厅、人民银行杭州支行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当场宣布2000年安排1亿元贷款额度的贴息资金。2000年度浙江省实际发放财政贴息助学贷款3600多万元,接受资助的学生有7661人。

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不仅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特困生的经济困难,而且使他们树立了自立自强、诚实守信的意识。“自从贷了款,心态就变了样”,这是中南大学外国语学生许祖华经常讲的一句话。来自重庆偏僻农村的他是全乡第一个大学生,然而在经济负担的重压下,辍学的想法一直在他心头萦绕。获得助学贷款后,他十分珍惜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并被评为校级优秀学生,不久前还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中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青年志愿者中,有22%是贷款的贫困生,他们坚持每月开展“为社会献出一份爱心和真心”活动,在社会上产生了强烈的反响。据了解,在中南大学获得助学贷款的贫困学生中,有82.6%的学生学习有不同程度的进步,综合素质显著增强,有9.8%的学生迈入了优秀学生的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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