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27日电据来自公安部的消息,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从今年7月27日开始对亲子关系存疑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在内地所生子女申请人进行亲子鉴定。
据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二十四条规定,香港永久性居民在内地所生子女享有香港居留权。但在审批工作中发现,由于一些申请人与其所声称父母的亲子关系仅凭申请材料难以确认,因此无法作出批准与否的决定。为了维护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与香港入境事务处决定共同对亲子关系存疑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在内地所生子女申请人及其声称的父亲和母亲进行亲子鉴定。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强调,申请人及其声称的父亲或母亲须按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机构进行亲子鉴定。目前,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暂指定广东省公安厅刑侦局刑事技术中心负责此类申请人的亲子鉴定;在香港的父亲或母亲须到香港入境事务处指定的香港政府化验所进行亲子鉴定。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根据两地检测后共同得出的结论审批申请人的赴港定居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