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30日电鉴于西班牙生产的部分批次的橄榄渣滓油中含有超量的致癌物质苯并芘,卫生部、国家质检总局、外经贸部为了保障我国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规定,日前联合发出公告,其内容是:1、暂停从西班牙进口橄榄渣滓油。对从西班牙进口的橄榄油,进口商应出具其产品不是橄榄渣滓油的证明,该证明需经西班牙卫生与消费部认可。2、凡来自西班牙的橄榄渣滓油不得用于食品加工,已加工的食品不得上市销售。3、进口商或生产销售商应立即收回来自西班牙的橄榄渣滓油和用橄榄渣滓油加工制成的食品。4、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监督企业做好市场清理工作,并加强对市场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