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打架的事近来多起来,有的甚至演化成血光之灾。
医患打架该怨谁?
医方在臊不搭地承认“有个别人”医德医风不好的同时,说到具体事,全是患者的错。在医方看来,挨打挨刀的医生护士个个是救死扶伤的“活菩萨”,而动粗的患者及家属,人人是不懂事理不知体谅不可理喻的歹妇刁民。
患方在悻悻然检讨“不该动粗”的同时,说到求医难,更有道不完的苦。在患方看来,没有人要求医生治好一切病,人们只要求医生别在病上再添病。添了病,甚至要了你的命,还要你点钱付费用,这样的冤屈向谁诉?
向谁诉?有高人指路:去起诉。然而在现行的法规框架内,患方科学取证难、公正鉴定难……要讨得公道,犹如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
现行法规对医方的过度保护,客观上强化了患者的无助感;强化了患者无助感的现行法规,实际上也保护不了医方的合法权益。愈演愈烈的医患纠纷、挨打挨刀的医生护士,已经并将继续证明这一点。
医患打架该怨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