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8月9日电新华社今天受权全文播发了国务院总理朱镕基签署的第313号国务院令,公布了《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共5章36条,包括总则、管道设施的保护、管道工程与其他建设工程相遇关系的处理、法律责任和附则,明确规定石油天然气管道是重要的基础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盗窃、哄抢。违反条例规定,破坏管道设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公布施行后,1989年3月12日国务院发布的《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