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12日电经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国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但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重点专项规划》提出,“十五”期末,陆地、水域和海洋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加剧的趋势要基本遏制。
根据我国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现状,“十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总体目标是:到2005年,初步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生态与环境领域的政策法规体系和协调管理机制。陆地、水域和海洋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加剧的趋势基本遏制,城乡环境质量开始改善,初步建立生态环境综合监测预警系统。
生态建设具体指标是:新增森林面积1150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18.2%;人工种草和改良草场面积2500万公顷;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500万公顷;新增自然保护区面积1120万公顷;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率达到25%以上等。
环境保护具体指标是:“三河、三湖”国控断面按照已批准的规划达到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三峡库区达到地面水环境质量二类标准,黄河中游、松花江水质有明显改善,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按规定达到三类以上水质标准,内陆渔业水域水质基本达标;全国近岸海域水质按功能区划基本达标;直辖市、省会城市、沿海开放城市和重点旅游城市的空气、地面水、噪声环境质量分别稳定达到功能区标准;全国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尘(烟尘及工业粉尘)、工业固体废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比2000年减少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