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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像城”为何要全部关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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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8-17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杨光 我有话说

从1999年开始,文化部决定分阶段取缔和关闭全国200家“音像城”,到今年7月止,全国已经关停并转120多家“音像城”。近日,《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音像市场法制宣传活动的通知》中决定,在2001年12月31日前全部关闭音像制品集中经营场所,将场所内的音像制品经营业户清理退场。

管理不善使“音像城”变成“盗版城”

几年前,政府批准发展“音像城”这种音像制品集中经营场所的形式,是希望为正版音像制品提供一个更好的发行空间,为音像制品经营者提供一个统一、方便的进货渠道,在发展、繁荣的同时方便管理部门对音像市场进行管理。然而事与愿违,今天的“音像城”已经成为盗版音像制品的集散地。

文化部市场司副司长张新建说:“‘音像城’之所以成为盗版的集散地,主要是由于各城市管理部门疏于管理,采取一些招商、招租的形式,造成只要有钱就可以进入‘音像城’,成为音像制品批发商。批发商为获取更多的利益,不惜铤而走险,打开盗版的大门,以廉价盗版光盘低价批发这种不正当手段吸引零售商。久而久之,‘音像城’成为盗版的集散地,不仅导致市场混乱,还损害消费者利益。”

记者发稿前从文化部获悉:根据群众检举,文化部15日晚严密部署,云南省工商局、昆明市文化市场稽查司、市公安局等60余人于8月16日14时,对昆明市“西昌音像城”进行地毯式突击检查。仅两个小时,查封其音像城内6家盗版音像店及仓库,共收缴盗版故事片光盘22万张。“西昌音像城”是云南省音像制品集中经营场所中最大的一家。云南省“桃园”、“西苑”、“南窑”3家“音像城”已分别于5月、7月关闭,其中“南窑音像城”将于本月25日关闭。

建立音像制品分销网络

据文化部有关部门统计数字表明,尽管全国音像制品大型批发市场截止到1999年底已达200多家,经营业户达6000至7000家,但全国能够保证每月出版音像制品的音像出版社仅有30至50家。由此也不难看出,“音像城”内的音像制品90%为盗版。在不长的时间里,关闭200家音像制品集中经营场所,将意味着以往音像制品发行的主要渠道被彻底切断。

张新建说:“‘音像城’的经营方式是一种经营小商品的形式,不仅不适应音像制品的经营,更不适应网络时代的经营理念。我们希望在明年建立起一种适合中国国情的国有音像制品分销网络,使之成为音像制品分销的主渠道。这种分销网络就是发展超市、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三者同时并举。在城市商业区开办较大规模的音像制品经营超市,其中选择经营较好的超市作为区域音像制品配送中心。积极发展音像制品分销连锁企业,就像上海美亚连锁店一样。音像市场连锁企业要有不同的市场定位和经验区域。在中小城市、乡镇建立面向群众的音像制品连锁店。随着网络的发展,利用网络销售音像制品将大幅度提高,电子商务可使音像制品的发展更为迅速。”

打击盗版仅靠政府职能部门是不够的,需要市场及消费者三方的共同努力。政府应提高全民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彻底消灭地方保护主义,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管理音像市场。与此同时,还应积极保护消费者利益,完善音像制品索赔制度,制约音像制品市场。对市场来说,音像制品销售商应严格把关进货渠道,增强辨别真伪的能力;音像出版商应降低成本,提高质量,与盗版制品有力抗衡,使盗版制品失去销售市场。身为消费者,应在正规连锁经营超市、专卖店购买音像制品,抵制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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