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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农村贫困子女享受全免义务教育

2001-08-17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戴自更 通讯员王凌波 我有话说

本报广州8月16日电(记者戴自更通讯员王凌波)从今年9月开始,广东省委、省政府决定,每年从省财政中安排专项资金3亿元,用于农村困难家庭约70万子女义务教育阶段书杂费的补助。这是记者今天从广东省政府了解到的。

目前,广东省小学儿童入学率达到99.7%,在校小学生达930万人,小学毕业生升学率达到96.2%,在校初中生达388万人。其中约70万中小学生属贫困扶持对象。

广东省省长卢瑞华表示,实施免收农村困难家庭子女书杂费,可以解决学生和学校两方面的负担,扩大义务教育普及面,这对广东省城乡的协调发展有着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他强调指出:今后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贪污、挪用、克扣、抵顶、专项经费的,一经发现,将从严查处,情节严重的将追究主要领导人责任。

从今年起,广东省财政厅、教育厅、扶贫办等部门以县(市、区)为单位确定并下达免收控制数,每年安排专项资金3亿元,用于年人均收入不足1500元的农村困难家庭子女的义务教育阶段书杂费,由省内各地家长申请,村、镇、县层层核实,上报省有关部门报批后,由省教育厅印制和发出全省统一的学生书杂费免费证书,学生可凭证办理入学手续,无需再交任何学杂费。

据悉,目前这项工作已在试行中,预计在今年9月份将在广东各地全面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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