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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以利小而不为

市象琐言
2001-08-17 来源:光明日报 新疆 沈峰 我有话说

美国管理协会调查发现,在商业经营中客户流失主要有两条原因:一是商家服务不好;二是一些商家不愿经营本小利微的商品,使一些顾客转到另外一家商店购买,从而失去部分客户。

如今,随着社会的发展,城市里商厦林立,要想买彩电、洗衣机、冰箱等商品,极为容易,但要买小商品却令人犯愁。有些大型商场,所经营品种号称几千种甚至上万种,却惟独缺少本小利微的便民商品,给群众的日常生活带来不便。

其实,在大商厦里也应该有小商品,这对商家来说,首先,能够树立起良好的商业形象。作为商业企业,在获取利润的同时,还要考虑为人民服务,小商品虽小,却是人们日常生活中最需要的。一些商家由于设立了小商品专柜,迎合了广大工薪阶层的消费需求,增加了客源,从而带动了其他商品的销售,在激烈的竞争中掌握了主动权。其次,经营小商品并非不赚钱,只是单件商品利润较低而已。

古人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对于商家来讲,就应该“勿以利小而不为”。在大商厦里销售小商品,无论是对消费者,还是对商家,都是大有益处的。因此,我们的商家在经营中,可设立一些小商品专柜,既有家庭主妇喜爱的针线纽扣等小百货,也要有专为家庭生活排忧解难的小五金及各种零散配件。

俗话讲:“客不嫌货多”。笔者以为,只要经营者为顾客着想,消费者自然会走进以“顾客至上”为宗旨的商店里,从而进一步促进这些商家生意兴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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