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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全面实施“师德建设工程”

以高尚的师德回报社会
2001-09-12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陈建强 通讯员 李 丹 我有话说

本报天津9月11日电在新世纪的第一个教师节到来之时,天津大学的教师们献给社会一份特殊礼物——他们承诺:以高尚的师德回报社会。9月7日天津大学在全国高校中率先推出了《天津大学师德规范》和《天津大学师德评价体系》,把该校今年初启动的以“培养敬业精神、塑造师德风范、提高育人水平”为主要内容的“师德建设工程”推向一个新的阶段。

《天津大学师德规范》和《天津大学师德评价体系》是在深入调研、试点并普遍征求全校师生员工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的,通过由学生、教师、教研室、学院四级不同权重计分,给予综合评价,评价结果记入教师教学档案,学校以此作为教师聘任、考核、晋职、晋级的“刚性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制——即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不能上岗。

今年以来,天津大学党委结合学习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和“以德治国”的重要思想,进一步明确了“以德治校”的工作方略,决定以加强师德建设、全面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质和整体水平为工作的切入点。今年初,学校专门成立了以校党政主管领导为组长,由机关相关部处和各学院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师德建设领导小组。学校决定将师德建设作为学习实践“三个代表”和“以德治国”重要思想的一项重要措施。

在广泛讨论和调研的基础上,天大以《教育法》、《教师法》等为法律依据,从四个方面对教师提出了具体要求:即政治思想——师德的方向,敬业精神——师德的核心,教书育人——师德的重点,为人师表———师德的基础。他们将师德规范的这四个方面分解成24个量化考核指标。测评过程采取自评和他评相结合的方法,分四级权重,其中教师自评占10%,学生评价占30%,教研室评议占30%,各学院对教师的评定占30%。教师的师德状况以连续两至三年的评定结果作为依据。

在日前由教育部组织召开的“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讨会”上,天津大学作了题为《以德治校,加强师德建设》的典型发言,在全国高校代表中引起强烈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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