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K镜用户王莹诉北京某医院人身损害赔偿一案,不久前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结。该医院被判退还原告OK镜费用2480元,赔偿原告医疗费2.1万多元,残疾赔偿金5万多元,精神抚慰金1万元,护理费等其他费用5010元。这是配戴OK镜受到伤害者中,得到赔偿的其中一例。
自去年秋季以来,中国消费者协会不断收到因使用OK镜,导致视力下降以至致残的投诉。他们多为在校学生,其中有的右眼绿脓杆菌感染,角膜受损;有的视力下降,眼睛有点状白斑;有的患阿米巴性角膜溃疡,视力为0;有的眼角膜有雪花状;有的视网膜脱落……
OK镜是ortho—K近视矫正治疗镜片的简称,是一种经特殊设计的透氧硬性镜片。其原理是通过模子一样的镜片改变眼睛角膜弧度,从而降低近视屈光度。原产地为美国,传入中国市场三年。据悉,我国约有20万人配戴了OK镜,北京也有近2万人尝试过用配戴OK镜的方法告别近视。据来自多家医院的临床数据表明,OK镜是有一定功效的。
值得注意的是,OK镜也有其较大的副作用,据北京医院出示的调查数据显示,16%至69%的OK镜配戴者有角膜损伤,14%至51%的配戴者看东西重影。
如此之多的投诉发生,是OK镜的光学医学原理出了问题,还是其他问题?
在今年中消协开展的“揭谎月”中,揭露“OK镜”美丽谎言,成为焦点之一。
事实说明,我国市场流行的OK镜,大都是假冒产品,并非美国生产,且在广告宣传中充斥着欺骗。目前国内所有经销OK镜的公司都宣称,自己获得美国生产OK镜公司的授权,出售的产品均从美国进口。然而,有些甚至就是无厂名、地址、名称的“三无”产品。据投诉,有的广告宣称“材料先进、设计科学、安全无病痛、角膜无损伤”、“适应症者有效率百分之百”,甚至“彻底告别近视”等。但是,无论是医院、经销公司,还是经营OK镜验配业务的眼镜店商业宣传中均无警示标志和说明。
从消费者掌握的证据看,欧科镜光学制造(大连)有限公司生产的OK镜在社会上流量较大。而事实上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有批准任何一家国内的企业生产OK镜。
专家指出,OK镜对近视并没有治疗作用,而仅仅是暂时的矫正,停戴后近视还会反弹,而且OK镜只对近视300度以内的眼睛有效。配戴OK镜有其副作用,最常见的是角膜缺氧,长期配戴OK镜,局部抵抗力低或护理不当还可造成角膜感染,角膜溃疡等严重并发症。
OK镜事件引起了新闻媒体的极大关注,许多媒体报道了四川、浙江、广西、贵州等10多名消费者对OK镜质量投诉的问题。
中消协今年7月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不要轻信虚假广告对OK镜的宣传;拒绝使用产地不明或说明书不规范的OK镜产品;警惕在验配OK镜时,与验配单位签定不平等合同的潜在隐患;要学会以科学的态度来认识近视问题等。同时,中消协启动司法援助基金,以10万元支持19名OK镜受害者提起法律诉讼。
据了解,国家药监局已发布了《角膜塑形镜经营验配监督管理规定》,对OK镜的经营及售后服务进行管理。国家药监局紧急通知要求加强OK镜管理,并希望准备配镜的患者和家长,要在充分了解适应症、禁忌症的前提下,慎重验配OK镜。
尽管一些受害者或许通过诉讼得到些许经济补偿,但失去视力,眼睛受到伤害将影响那些如花似玉年龄的青少年的一生。
据了解,我国的OK镜质量标准至今尚未出台。没有标准,消费者花去巨资,只能买回一副谁也无法证明其是否合格的产品。中消协呼吁有关部门,尽快制定相应标准,弥补这方面空缺,让消费者有所遵循。他们要求,刊登过OK镜虚假广告的有关媒体,应按照《广告法》,承担相应的道义和经济责任,对直接或间接造成消费者因配戴OK镜而致伤致残者,应绳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