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9月28日电国务院总理朱镕基近日主持召开国务院第44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
会议认为,切实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对于促进经济发展、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至关重要。为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严格规范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的执法行为,制定道路交通安全法十分必要。
会议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自1982年颁布施行以来,对于提高全民族的文物保护意识,加强文物保护工作,起了重要作用。随着改革的深化、对外开放的扩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文物保护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现行文物保护法一些规定已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针对文物保护不力、文物利用不规范、文物违法犯罪活动猖獗等突出问题,有必要对现行文物保护法进行修改和完善。
会议决定,以上两个法律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