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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通报批评忻府区弄虚作假

新闻追踪(4) 本报报道有了回音
2001-10-09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杨荣、通讯员薛海斌 我有话说

本报太原10月8日电(记者杨荣、通讯员薛海斌)本报报道有了回音:山西省科技厅今日发出通报,严厉批评忻州市忻府区在科技投入上的违法违规行为和弄虚作假错误。

省科技厅认为,《光明日报》连续披露忻府区搞科技假投入的弄虚作假错误和违法违规行为,是对山西科技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对改进科技系统的工作作风和纠正基层政府的违法违规行为,将起很大的促进作用。

省科技厅要求各县区要吸取忻州市忻府区的沉痛教训,坚决做到以下几点:

一要认真学习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七一”讲话和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各种不正之风,特别是弄虚作假歪风;坚决维护科技事业,敢于同一切错误行为作斗争,以确保党中央科教兴国战略和省委省政府科技兴晋决策的顺利实施。二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和《山西省科技进步条例》,坚决按法按规预算、划拨、管理、使用“科技三项费用”,以使科技项目有比较充足的研究、试验经费,科研成果能顺利推广并实现产业化。三要加大科技执法力度,坚决查处挪用、截留、克扣、“空转”“科技三项费用”的不法行为。对挪用、截留、克扣、“空转”“科技三项费用”的有关人员,先由上级机关责令其限期归还经费;情节严重者,再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省科技厅有关人员还透露,省科技厅今后几年将对忻府区的科技经费的投入、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重点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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