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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乱收费花样多 根治痼疾赖监督

经济话题
2001-10-13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陆彩荣 我有话说

医院乱收费,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国家计委日前对全国11家因价格违法被查处的医院进行了通报。有读者询问,这些医院的价格违法问题主要表现是什么?为什么会出现这些问题,我们应该怎样解决这些问题?记者就此走访了国家计委负责价格违法执法检查的有关人士。

据介绍,医院价格违法问题主要表现为三大问题。一是药品价格方面,表现为:不按规定时间及时降价销售药品,国家规定降低药品售价后,医院不执行,截留差价利润;超过政府规定的价格或者差价率销售药品;招标采购药品不按规定作价销售;未经批准,擅自定价销售医院自制药品。

二是医疗服务价格方面,表现为: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擅自收费;提高标准和扩大范围收费;肢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强制服务、强行收费。特别是在B超、CT、电子胃镜检查、核磁共振等检查方面乱收费问题较多。有的医院核磁共振规定标准每人次700元,实收860元;胃镜检查规定收费标准每人次80元,实收150元。有的医院自立名目收取点名麻醉费、超声波诊断图文报告费、心电示波记录费等。有的医院继续收取明令取消的护理咨询费、终末消毒费等。

三是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违反规定乱加价、乱收费。有的医院在做X光检查时,将进价为每张3.88元的柯达胶片按进价为每张8.25元的感绿胶片收费。有的医院少支多报一次性材料,向病人多收费用。

还有的医院肢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有的医院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项目。

这位人士指出,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体制问题,也有管理不到位,少数单位放松教育,个别医务人员法制观念淡薄等原因。

具体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目前医疗资源配置还很不合理。农村缺医少药的现象还没有彻底改变,而大城市的医院则较为集中,而且竞争很激烈,医院为不断扩大规模,争取较多的客源,导致恶性竞争。

药品销售收入支撑着医药市场的半边天,致使药厂、医院形成命运共同体,要完全切断这种联系还需要一个过程。

相关法规、政策不配套,不完善。新的药品管理办法实施后,还有一些问题没有解决。“一价管死”的现象已得到扭转,价格竞争开始形成,而药品生产企业虚报成本,虚高价格的现象并未解决,有的还相当严重。对放开的品种也缺乏必要的监管规则。

如果说,以上是客观原因的话,那么,利益驱动、从业人员法制观念淡薄则是重要的主观原因。一些医疗单位把追求经济效益放在首位,而忽视了患者的利益。个别医院把经济指标分解到科室,并与奖金、工资挂钩;个别医生利用患者不了解情况的弱点,乱开大处方。这些都是导致乱收费、乱涨价的重要原因。

有关人士指出,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要解决医疗单位存在的乱加价、乱收费问题,就要继续深化医疗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药品管理办法。同时,要加强执法检查,加大社会监督的力度。要加强对价格和收费管理政策的宣传,把政策交给群众,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经过核实确有问题的,要坚决处理和纠正。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屡查屡犯的典型案件,要给予公开曝光。将处理事与处理人结合起来,对有关责任人要提请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我们认为,根治医疗单位乱收费是医疗卫生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减轻患者负担、维护广大人民利益的必要举措,尽管其任重而道远,但还是必须认真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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