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国文联批准,中国书法家协会决定启动首届中国书法兰亭奖。近日,就中国书法兰亭奖评奖等有关问题,中国书法家协会驻会副主席张飙同志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中国书法兰亭奖是一个什么样的奖项?
答:中国书法兰亭奖是由中宣部批准的、中国文联和中国书法家协会联合举办的中国书法最高奖。经中宣部批准,中国文联的11个协会有13个各艺术门类的最高奖。比如中国电影家协会的中国电影金鸡奖、中国电视家协会的中国电视金鹰奖、中国戏剧家协会的中国戏剧梅花奖等等。
问:您所说的“最高奖”,应当怎样理解?
答: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理解。
第一,从主办单位的权威性来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国性艺术新闻出版评奖管理工作的通知》和《中国文联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文艺评奖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通知》和《意见》”)规定了中国各个艺术门类的评奖名称、程序和主办单位。经过中宣部批准、由中国文联和中国书法家协会共同举办的中国书法全国奖,只有中国书法兰亭奖一项,有很高的权威性。
第二,从评奖的内容来看。中国书法兰亭奖的评奖,不同于一次全国展,也不仅仅是评创作奖,而是除了书法创作奖外,还要评出书法理论奖、书法教育奖、书法编辑奖、终身成就奖及组织奖等。这些奖项,大体能够涵盖书法艺术的各个领域,有很大的广泛性。
同时,书法创作奖还要参考作者历年来的成就,最后,还要对作者的知识、文化进行考察,这在书法创作的评奖中是第一次。标准是很高、很严的。
第三,从评奖的程序来看。按“《通知》和《意见》”规定,全国性文艺评奖必须制定评奖章程,章程必须对评奖的宗旨、范围、标准、奖项设置和组委会、评委会的组成等等有关问题作出明确的规定,并报中国文联批准后生效。同时,组委会成员、评委会成员也须报中国文联批准,评奖的结果也应当在初评、定评后分别报中国文联批准后生效。为了保证评奖的权威和公正,按“《通知》和《意见》”精神,评委会成员原则上每两届须更换三分之一左右,若连任以不得超过三届为宜。
目前,《章程》已经文联批准,《评奖细则》正在制定之中,将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文联批准后实施,使评奖工作真正走向规范化,真正作到“公开、公正、公平”。
所有这些,将使中国书法兰亭奖的评奖做到公正和高质量。
问:据了解,中国书协曾经和郑州举办过“中国书法兰亭奖”,为什么这一次称为首届呢?
答:是的,中国书法家协会确实和郑州市等单位联合举办过这样的评奖。第一次是叫“中国书法兰亭奖(牡丹杯)”,是1998年进行的。第二次是2000年初启动,开始称:“中国书法兰亭奖第二届”,后来在今年发奖时又改成为“第一届”。
前两次的评奖,也是得到了领导机关批准的。但目前看来,从评奖程序等方面来看,按“《通知》和《意见》”的要求,前两次的评奖都还不能称为中国书法兰亭奖的正式启动。应当说,前两次的评奖工作,确实为中国书法兰亭奖的正式启动摸索了很好的经验,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书法事业的发展。郑州市和其他有关单位的同志,为中国书法兰亭奖的评奖、为书法事业的发展作出了很大的贡献,我们在合作时表示过感谢,今天,我在这里再一次表示感谢。
同时,前两次的评奖,得到了广大书法界人士、书法家、书法爱好者的积极参与和支持,我们也是很感谢的。在此我要郑重说明,前两次的评奖是在中国书协的领导下进行的,获奖及入选的作品和作者都具有较高的水平。也欢迎这些作者参与本次的中国书法兰亭奖。
中国书法兰亭奖的评奖,这一次完全按“《通知》和《意见》”的要求进行。我刚才说的上述意见(其实也是有关部门和领导的意见),已经汇报给中国文联书记处,并得到了中国文联评奖办公室的同意。此前,我还和郑州市有关领导在电话中就此交换了意见,得到了理解。我想,这一次中国书法兰亭奖的正式启动,对中国书法事业的发展是很有益处的,也一定会得到一贯热爱书法艺术、一贯支持中国书协工作的郑州市的同志们的支持。我们也期待着和郑州市有进一步的合作。
问:首次中国书法兰亭奖的组委会和评委会将怎样组成?
答:本次中国书法兰亭奖的组委会由中国文联、中国书协和承办单位的领导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组成。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一些具体工作。组委会成员名单将在不久后公布。
按“两个通知”的精神,评委会成员名单将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组委会提出,报中国文联批准。为了保证评奖不受其他因素的干扰,评委会名单在评奖前不公布。
问:你前面说到“要考核作者的文化和知识”,这可以算是这次评奖的新的程序吗?
答:可以说是。对于社会上对评奖工作的意见和要求提高作者文化水平的呼声,我们已经充分注意到了。考虑到考核文化知识的难度,本次准备首先从获奖的作者开始。当然,考核办法最后以评奖细则为准。这是一件新事情,也希望得到大家的支持。
问:将在什么时候、什么地点发奖?
答:初步的考虑发奖时间为2002年5月左右。地点在青岛市崂山区举行。
同时要说的是,本次中国书法兰亭奖的评奖得到了青岛市崂山区的大力支持,我们非常感谢。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