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0月18日电原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原书记王从吾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9月13日在北京逝世,终年92岁。
王从吾逝世后,江泽民、李鹏、朱镕基、李瑞环、胡锦涛、尉健行、李岚清、曾庆红、万里、乔石、刘华清、薄一波、宋任穷、韩杼滨、肖克、张爱萍、段君毅、王芳、吕正操、郑天翔、张震、韩光等同志以不同方式对王从吾的逝世表示哀悼,对其家属表示慰问。
王从吾1910年生于河南省内黄县,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从1930年到1936年,先后担任中共濮阳县委书记、中共濮阳中心县委书记、中共直鲁豫特委组织部部长。抗日战争开始后,历任中共直南特委组织部部长、八路军冀鲁豫第二支队政治部主任等职。1939年作为党的七大代表,奔赴延安并参加整风运动。1945年,在党的七大上,当选为中央候补委员。解放战争时期,先后担任晋冀鲁豫中央局组织部部长,中共中央华北局组织部副部长、部长等。新中国成立以后,历任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副书记、中央组织部副部长,华北局常委、组织部部长、纪委书记,华北局第二书记、监委主任,中共中央华北地区工作部副部长,中央监察委员会副书记。在党的八大上,当选为中央委员。20世纪60年代,兼任中共中央党校书记、校长,任中央监察委员会副书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任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书记。1985年,当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曾以代表身份参加了党的十三大,以特邀代表身份参加了党的第十四、十五大。他还是全国政协第二、三、四、五届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