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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十字会法宣传力度需加强

2001-11-01 来源:光明日报 通讯员 谭少容 记者 范又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0月31日电今天,中国红十字会和司法部联合召开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颁布八周年暨“四五”普法动员电视电话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红十字会会长彭珮云出席会议并讲话。

彭珮云指出,1993年10月31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标志着我国红十字事业开始走上法制化轨道。司法部副部长刘飏指出,8年来,红十字会法在全社会的传播取得了很大进展,但是宣传力度仍不够。一些部门、领导和群众对红十字会法不甚了解,滥用红十字标志的现象仍很严重,侵犯红十字会合法权益的事时有发生。为此,需要加强红十字会法的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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