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施扶贫开发过程中,NGO(非政府组织)正成为扶贫事业中一个积极的组成部分。在中国NGO扶贫国际会议期间,记者采访了中国扶贫基金会副秘书长王行最。
记者:王行最先生,作为中国扶贫基金会副秘书长,“贫困”二字应是您常常关注的字眼。就我所知,中国对“贫困”的理解与世界还是有所不同的,请您给我们介绍一下。
王:首先我要说明的是,对贫困的定义,国内和国际并不是理解上有什么不同,主要的差异是因为标准的不同。就我所知,目前国际上对贫困的定义有三种概念。
第一个概念是收入贫困。中国政府根据人均每年最低食物摄入量折算为货币,2000年的标准确定人均年收入635元人民币为贫困线。国际上通行的贫困测量方法有两种,第一种是人均每天收入1美元,按这个标准,据世界银行测算,我国现有贫困人口约为1.13亿;第二种是人均每天消费支出1美元,按这个标准我国的贫困人口数约为2.3亿。第二个概念是社会服务短缺型贫困,按享受社会服务的质量、数量、能力进行衡量。第三个概念是机会贫困。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人们在获取信息的数量和水平上产生差异,从而造成贫困。现在国际上和国内所谈的贫困概念,是上述三个贫困概念的整合,即“贫困”是指收入水平不足以维持劳动力再生产和人的尊严,低水平的教育和健康,缺乏保障导致面临风险时的脆弱性,及贫困人口自身能力不足以把握好机会等。
记者:这就是说,按国际上的标准,我们的扶贫任务会更加艰巨,但同时,也就为民间社团组织的拓展提供了更大的空间。您认为,一个民间社团组织在国家扶贫工作中是怎样一个定位?
王:中国扶贫基金会和其他众多的从事扶贫的民间组织一样,是政府计划的辅助和补充力量。中国扶贫基金会的自身定位是:根据国家总的扶贫计划和目标要求,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动员社会资源,包括国内、国际资源,策划扶贫项目,选择帮扶对象,瞄准帮扶目标,积极、稳妥、高效地做好扶贫工作。
记者:那么,NGO(非政府组织)存在的优势是什么?
王:NGO的优势在于其所发挥的独特作用。NGO在扶贫模式创新、制度创新上,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上,均发挥着重要的示范作用。比如小额信贷,以农户要求为导向,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设计有针对性的帮扶项目,解决了扶贫到村到户问题。NGO不是官僚机构,依靠政府但又不依赖政府。比如我会的“贫困农户自立能力建设——小额信贷”项目,就是在项目县设立独立项目管理经营机构——贫困农户自立能力建设支持性服务社。人员公开招聘,有完善的奖惩措施,确保工作效率。在资金使用效率上,我们的体制保证资金安排直接到农户,从而排除或减少中间环节流失。
NGO的优势还体现在工作细致化,信息透明化,财务公开化。我们实行财务公开,财务资料谁都能看,每年的审计报告在年报上登出来。当然,谈到优势,政府的支持、政策的支持也是一个重要方面,这种支持保证了我们生存、发展的空间。
记者:在发展当中,中国扶贫基金会也形成了自己独立的运营模式。我们正在不断探索的还有哪些问题?
王:作为一个操作型基金会,我们一直在探索一个最佳的模式,既能保证我们工作实现绩效最大化,又能促进自身机构的不断发展。首先,我们筹资的渠道,正在从国内市场向国际市场转变。因为国内现有的资源总量是有限的。转而开发国际资源,相应地增加了整个国内社会资源的总量。从明年起,我们准备和世界银行合作扩大小额信贷的规模;国际会议结束后,将和亚洲银行合作,吸收企业参与,建立国际组织、企业和NGO三方合作模式,共同进行扶贫开发。其二,与国际非政府组织合作。跟国际NGO建立长远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合作和联盟的大框架内,共享资源、合作开发项目。其三,我们还策划推出新的扶贫项目。正在与美国美慈组织合作的“绿色长城项目”探讨环保与扶贫结合的新路子。该项目计划在长城沿线20多个县,利用国际资助,遏制荒漠化、沙漠化,改善林带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其收入水平。
记者:在新的世纪,党和政府将进一步增加扶贫投入的力度,同时在扶贫项目的管理中,将会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对此,中国扶贫基金会将有怎样的行动计划?
王:刚刚颁布的《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中指出:“要积极创造条件,引导非政府组织参与和执行政府扶贫开发项目。企业可以通过捐赠资金,与非政府组织合作,共同参与扶贫开发。”这对中国扶贫基金会这样的以扶贫为宗旨的非政府组织来说是一个良好的机遇,增进非政府组织参与扶贫开发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不过,由于实施细则没有颁布,NGO如何参与尚需明晰化。我们会根据政府的计划,选择项目来做。其次,我们将利用政府的政策,加强与企业合作。有关税收减免的优惠政策不仅对我们有利,对企业与我们的合作也非常有利。
记者:作为NGO的一员,中国扶贫基金会举办了“中国NGO扶贫国际会议”,这将为中国的扶贫事业带来怎样的影响?
王:在新世纪之初召开这么一个大规模国际会议,具有里程碑的意义。这次国际会议强调行动感,而不是进行理论探索。我相信,通过这次会议,我们将结交更多的国内外同行,NGO之间的合作将更加深入,非政府组织参与中国扶贫工作的范围、规模将进一步拓宽,内容和方式将更加丰富,从而有力地配合政府完成新世纪前十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所确定的目标;同时,也将增加政府对NGO的了解,从而为NGO的发展和更多参与政府项目,提供更宽松的环境,使国内NGO得以持续、健康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