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31日电中央、国家机关2002年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工作即将开始,公共科目笔试将于12月15日在全国31个省会城市举行。今天,中组部、人事部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在京举行。
本次招考涉及103个部门,计划录用约4800人。其中,中央、国家机关录用约1700人,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和中央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录用约3100人。为方便考生,将在全国31个省会城市设置报名、考试点。其中,中央、国家机关招考仍采取京外网上报名与北京地区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中央垂直管理系统采取委托31个省、区、市政府人事部门和派驻各省机构进行现场报名与系统主管部门政府网站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此次招考工作将认真贯彻江泽民同志“七一”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关于“坚持和完善党政机关干部考试录用制度,改进考试考核方法”的要求,总结近年来中央、国家机关考试录用工作的经验,按照“分类考试,突出能力,方便考生,定时定期”的原则,进一步改革考试的内容、方法和组织方式,严肃认真地抓好考风考纪,确保新录用人员的政治与业务素质,促进中央、国家机关人员结构的优化。
为此,2002年中央、国家机关招考中,将把招考职位按性质和权责的不同分为A、B类。报考A类职位的考生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和《申论》两科。报考B类职位的考生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一科。另外,还规定,今后,中央、国家机关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的报名开始时间定为每年11月的第1个周六,公共科目笔试时间定为每年12月的第3个周六。
另据悉,本次招考工作中,中组部、人事部将派出巡视组分赴各考点,对考试的组织管理和考风考纪等方面进行督导检查。同时,中组部、人事部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坚持原则,严格工作程序和条件标准,周密组织好录用考试,严把中央、国家机关的“进口关”。凡未经考试或不按规定资格条件、标准和程序录用的人员,要取消其录用资格。对于出现的问题,不管涉及到谁,都将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