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1月9日电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曾庆红,今天在中组部举办的组织部门领导干部进修班上强调,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是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关键问题,也是全面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的迫切需要。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一定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以坚强的党性、优良的作风,为党和人民把好选人用人关。
曾庆红指出,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决定》强调,在新的发展阶段,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首要问题是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核心问题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紧迫问题是艰苦奋斗、拒腐防变,根本问题是加强制度建设,关键问题是选贤任能。所有这些,充分表明我们党对执政党自身建设规律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水平。《决定》明确提出,“坚持任人唯贤,是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组织保证”,必须“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这不仅抓住了党的作风建设的一个十分关键的环节,而且也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曾庆红强调,只有用好的作风选人,才能选作风好的人,也才能真正做到任人唯贤。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就是要全面贯彻六中全会《决定》提出的“五坚持、五不准”。当前,首先必须坚持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全面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面对新的挑战和考验,特别要突出“德”的标准,坚持把革命化放在第一位,把干部在作风上的表现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那些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拓进取、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群众拥护的干部要委以重任。其次,必须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要进一步提高干部工作的公开程度和透明度,真正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积极推行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和党政机关干部竞争上岗制度。要不断探索和完善扩大民主的具体方法,努力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第三,必须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按程序办事。在干部任免中,要认真贯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党委内部议事和决策的基本制度,严格执行民主推荐、组织人事部门考察、党委讨论决定的基本程序。要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做到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第四,必须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大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和违反《条例》及有关规定行为查处的力度,用经常化、全程化、制度化的监督堵塞漏洞,把选人用人的权力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逐步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曾庆红强调指出,组织部门在落实用好的作风选人方面负有重大责任。当前,组织部门的任务非常繁重。我们一定要按照六中全会《决定》的要求,努力形成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新作风,把组织部门的各项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要把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摆在第一位,牢固树立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的观念,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创新选人用人的机制和方法。要加强学习培训,使组工干部队伍的知识普遍更新、眼界普遍开阔、能力普遍提高。要深入调查研究,努力探索干部工作的客观规律,在掌握干部真实情况、提高干部工作科学性上下功夫。要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要强化机关内部管理,坚持用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努力把各级组织部门建设成党性最强、作风最正、工作出色的部门。
这期进修班是“十五”期间中组部举办的第一期组织部门领导干部进修班。各省区市和部分地市党委组织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