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决定》强调,坚持任人唯贤,是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组织保证。用什么人,不用什么人,对党的作风建设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这对全面推进党的建设的新的伟大工程,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用好的作风选人,从制度上把党的组织路线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有机联系起来,是无产阶级政党党建理论的重大创新。马克思主义历来认为,指导伟大的革命,要有一个伟大的党,要有一批职业革命家,要有工人阶级强大的干部队伍。毛泽东根据中国革命的经验,强调指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党在长期的革命实践中,确定了“德才兼备”的干部原则和“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明确提出了实现干部队伍的“四化”方针,确定了“德才兼备”和“四化”方针的组织路线。党的六中全会《决定》强调,“坚持任人唯贤,是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组织保证”。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这是《决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出的重要要求,强调选人用人的人和被选用的人都要有好作风,这是党的作风建设取得实效的切实保证。
用好的作风选人是我们党和国家的长远大计。马克思主义建党理论和党的建设实践表明:无产阶级要夺取革命和建设事业的胜利,必须牢牢掌握领导权。党和国家的各级领导班子是领导权的掌握者,他们的作风与素质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盛衰兴亡。对于我们党和国家的事业来说,选什么人,用什么人的问题是一个关键问题。千秋大业在用人。古往今来,国以人兴,政以才治。中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始终强盛不衰的关键,就在于培养选拔一大批高素质的领导人才。把选人用人问题作为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六中全会《决定》的一个显著特点。只有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才能始终保持党的纯洁性、先进性,才能保证我党永不变质,才能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保证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
用好的作风选人是解决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腐败之风的治本之策。当前,一些地方和部门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腐败之风盛行,有的领导任人唯亲,拉帮结伙,在选人用人问题上个人说了算,甚至徇私舞弊,买官卖官;有的“谋官不谋事”,千方百计拉关系、找靠山,跑官要官,甚至害命谋官。这些现象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败坏了党的作风,干部群众反映强烈。党中央审时度势、高瞻远瞩,针对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在《决定》中强调,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并把“坚持任人唯贤,反对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作为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从制度上保证坚持任人唯贤的干部组织路线落到实处。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四化”方针,认真执行并进一步完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确保用好的作风选人。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时,要把干部在作风方面尤其品德作为重要依据,严把被选拔任用干部是否有好作风这一关。对那些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拓进取、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群众拥护的干部,要委以重任。对那些脱离群众、弄虚作假、不思进取、任人唯亲、跑官要官、贪图享乐的干部,要严肃批评教育,甚至处分处理。这样才能从根本上纠正和克服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