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11日电针对WTO第四届部长级会议在多哈审议和批准我国加入WTO的问题,中国人民银行新闻发言人今天在此间提出,加入WTO对我国银行业将是机遇与挑战并存,我国将认真遵守银行业对外开放的承诺,进一步推进和深化金融改革,努力做好各方面工作,趋利避害,不断提高国内银行业的国际竞争力,推进银行业在改革开放中稳步健康发展。
这位发言人说,根据WTO有关协议,我国将逐步取消对外资银行的限制。正式加入时,取消外资银行办理外汇业务的地域和客户限制,外资银行可以对中资企业和中国居民开办外汇业务。逐步取消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限制:加入时,开放深圳、上海、大连、天津;加入后1年内,开放广州、青岛、南京、武汉;加入后2年内,开放济南、福州、成都、重庆;加入后3年内,开放昆明、珠海、北京、厦门;加入后4年内,开放汕头、宁波、沈阳、西安;加入后5年内,取消所有地域限制。逐步取消人民币业务客户对象限制。加入后2年内,允许外资银行对中国企业办理人民币业务;加入后5年内,允许外资银行对所有中国客户提供服务。允许外资银行设立同城营业网点,审批条件与中资银行相同。加入后5年内,取消所有现存的对外资银行所有权、经营和设立形式,包括对分支机构和许可证发放进行限制的非审慎性措施。允许设立外资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汽车消费信贷业务,享受中资同类金融机构的同等待遇;外资银行可在加入后5年内向中国居民个人提供汽车信贷业务。允许外资金融租赁公司与中国公司在相同的时间提供金融租赁服务。
发言人指出,银行业对外开放,有利于改善我国银行资本结构,增加国际金融资本流入,有利于吸收现代大银行管理和经营经验,进而规范我国信贷和资金交易商场行为,从而提高我国银行业服务水平,促进我国银行业走向国际。
据人民银行统计,到今年9月底,外资银行在华共有营业机构近190家,其中分行158家,下设支行6家,大部分集中在上海、深圳、北京、广州、天津等地。外资银行总资产440亿美元,其中贷款186亿美元,存款65亿美元。
该发言人同时指出,加入WTO,不可避免地会给我国银行业发展带来一些挑战。特别是在争夺优质客户、优秀金融人才和扩大新业务市场占有率方面,中国银行业会面临外资银行激烈竞争。但竞争程度在不同地区是不平衡的。他相信,通过进一步深化国内银行改革,扎实工作,以全球的眼光正确对待和积极应对各种挑战,完全有可能、有能力促进我国银行业在改革开放中壮大实力。
发言人说,金融是国民经济的综合反映,加入WTO对我国经济各部门的影响也会波及到金融宏观调控和金融监管。只要我国在宏观调控中,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认真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注意克服通货膨胀和通货紧缩两种倾向,完全有能力保持宏观金融稳定。
这位新闻发言人强调,面对新的形势,当务之急要集中精力落实各项措施。一是继续清理和完善金融法规。目前,我国已公布废止六批金融规章,要继续进行清理。同时,按WTO规则和精神,做好现有规章的修改工作,及时提出金融法律、法规的修改建议。二是深化中资商业银行的改革,促进银行制度更新。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已经建立了近100家充满活力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在改革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成效。我们将继续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商业银行的改革。三是正确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为我国金融业改革和发展创造一个较好的宏观环境。稳步推进利率管理体制改革和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下兑换的进程。四是切实加强对银行业的监管,化解金融风险,确保国家金融安全。要把监管重点放在促进商业银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上。同时,要全面执行巴塞尔协议监管原则,坚决降低不良贷款比率,增加银行监管透明度。五是整顿社会信用,提高信用文化水平。六是逐步改革金融管理体制,加强银行、证券、保险监管机构的工作配合,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监管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