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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下手机可使用“三·一五标志”

2001-11-13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林英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1月12日电(记者林英)中国消费者协会日前在此间召开的通报会上宣布,由北京松下通讯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松下牌系列产品,经中消协的认真考察审核,被正式许可使用中消协“3·15标志”,从而使松下手机成为在手机行业中首家使用“3·15标志”的商品。

中消协副秘书长董京生在会上介绍说,中消协推出此标志的目的有三个∶一是通过被许可使用该标志企业承诺发生3000元以下小额消费纠纷时服从消协的调解意见,使消费者受损害的问题能依法、及时、公正地得到解决;二是通过统一而便于识别的标志,帮助广大消费者能正确选择商品或服务,更有效地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安全、健康地消费;三是许可优质商品或服务使用“3·15标志”,有利于扶优限劣,敦促企业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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