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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学校德育有“规”可依

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有力举措
2001-11-26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陈建强 我有话说

本报讯从11月1日起,天津市每位学生的书包里新增加了一个金黄色封皮的小本子《天津市大(中、小)学生操行指导与评价手册》。同一天,由中共天津市委教卫工委、市教委制定的《天津市普通高校德育规程》和《天津市中小学德育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在全市150万大中小学生中全面实施。这是天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一项有力举措。

长期以来,学校德育工作者心中一直存有诸多待解的难题,如德育目标空泛,德育内容知识化,德育评价概念化等。针对存在的问题,天津市委教卫工委经过深入调查研究,提出了以“学科化建设、主体化实践、网络化运用”为内容的学校德育工作创新思路。他们专门组织一批专家学者和德育工作者,研究拟订了《规程》,随即陆续在部分学校试行,赢得了较好的评价。

《规程》包括指导思想与原则、内容、途径和方法等六个部分,涉及到爱国守法,社会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法纪教育等方面。

为增加可操作性,《规程》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学生特点,把德育的内容进行了量化和细化,在规定了各种硬性指标的同时,详细给出了培养的具体办法和程序,使德育教师更易于操作,也使学生更明白如何去做。《规程》规定了严格的考核与评价办法,考核和评价结果直接与各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和各类奖学金评定挂钩,与学生毕业及推荐就业挂钩,从而增加了《规程》的导向力度和德育的实效性。

《规程》在全面实施前,已在部分学校试行了一年,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天津实验中学副校长张红认为:“《规程》的实施克服了以往德育工作缺乏针对性的缺陷,它使德育教师有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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