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26日电(记者吕贤如)积极的财政政策自1998年实施以来,取得了明显成效。在这种情况下,继续实施这项政策有否必要?在实施中将会面对哪些新情况,需要注意哪些新问题?日前,记者就此采访了著名经济学家、中国社科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研究员李京文,财政金融学家、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王传纶,财政学家、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贾康。
他们认为,我国自1998年开始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应了我国先进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取得了积极的效果。今明两年有必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李京文说,从外部因素看,主要是美国经济在10年强劲增长后,从去年秋季出现下滑,9·11事件加快了这种下滑势头。目前美联储已连续10次降息,仍未使经济回升。从长远看美国经济会回升的,但目前美国经济已出现增长放慢迹象。受外部因素影响,当前我国要拉动经济增长只能靠投资、消费。从消费看,人民群众收入不可能一时增长太多,而且我国农民比重很大,农村市场目前不可能太活跃。所以,经济增长主要靠投资拉动,仍需继续增发国债,以带动银行贷款、民间投资的增长。
王传纶说,目前我国GDP增幅是7%,物价上涨是1%,物价形势稳定,有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的余地。可以通过职工调薪、增加农民收入等措施,刺激消费。在投资方面,除完成未完工项目外,可以适当上新的项目,比如西部大开发中的重要项目,又如增加出口产业的技改投资等。
贾康认为,执行积极的财政政策是基于反周期宏观调控应急的需要,就目前看,反经济周期宏观调控的目标还没有完全实现,因此积极的财政政策还需要继续实行。
李京文建议在今明两年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力度不减的同时,在使用方向上做些调整:一,由基本用于搞基础设施,转向部分投向有市场、有潜力的制造业,用于企业技改,以便尽快见到效益,缩短投资回收期。二,拿出适当比例,投向有效益的民营企业。三,由主要投向二产,转向部分支援高效农业和三产发展。同时,注意发挥货币政策的作用,使资金来源多样化;注意发挥产业政策的作用,加快扶持高新技术产业、附加值高的产业和信息服务、金融、咨询等第三产业发展,以减轻财政负担。
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力度究竟多大为宜?王传纶认为,如果我国GDP的实际增长率能持续维持在较高水平,比如当前的7%左右,物价涨幅即使比目前再高些,问题也不大。由于积极的财政政策刺激经济增长有个时滞期,所以当物价涨势趋强趋大时,就要考虑调整积极财政政策的力度,甚至方向。
贾康认为,在积极财政政策继续实施中,需要更多地在机制转换、结构优化上下功夫,把反周期调节和化解深层次矛盾制约结合起来。在机制转换方面,要考虑怎样以制度创新挖掘出微观市场主体的潜力,即真正搞活企业;优化结构方面要考虑怎样面对国际竞争,实现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和产品结构的升级换代。这两个方面实际上是按照两个转变的轨道为国民经济的长期持续增长提供支撑力量。
贾康认为,反周期操作是一个阶段性的宏观调控定位,要和为长期发展提供后劲结合好。其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了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为解决一些深层次矛盾,比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塑造中小企业融资机制等,提供了一定的操作条件。关键在于,我们在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的同时要注重长远目标,把积极的财政政策放到两个转变的总体战略中去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