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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农牧区教师有了工资账户

2001-11-29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杜弋鹏 我有话说

本报呼和浩特11月28日电据有关人士透露,从11月份起,内蒙古农村牧区中小学教职工工资管理上收到旗县一级。原苏木乡镇财政收入中用于农村牧区中小学职工工资发放的部分,相应划拨到县级财政,并按规定建立“工资资金专户”,由财政部门根据核定的编制和中央统一规定的工资项目及标准通过银行直接拨入教师开设的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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