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30日电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简称《药品管理法》)12月1日正式实施。这标志我国药品监督管理法制建设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今天,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在京联合举行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座谈会,姜春云、王光英、吴阶平出席了会议。
姜春云在会上讲话强调,各有关部门应当紧紧围绕打击假冒劣药、抑制虚高药价、治理药品广告这三个关键环节,通力协作,相互配合,各司其责,共同努力将药品管理这件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大事做好。药品监管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要严格执法,秉公执法,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履行职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同时,也要文明执法,在行使《药品管理法》赋予的权力的同时,严格履行《药品管理法》规定的各项义务,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切忌怠于职守,徇私枉法。宣传部门、新闻单位要做好新《药品管理法》的宣传教育工作,不仅要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宣传,还要加强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使人民群众能够尽快了解掌握《药品管理法》的主要内容,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吴阶平在讲话中指出,知法懂法是守法执法的前提,要在一段时间内,通过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修订后的《药品管理法》,组织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生产经销单位认真学习、正确领会新法的内容,使大家都能够自觉的严格依法办事。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郑筱萸在会上讲话时要求药品监管系统,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的重要性,加快制定、修订相关的配套法规;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加大药品市场治本力度,大力促进药品流通体制改革;严格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深化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执法队伍。
在座谈会上发言的还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领导和地方药品监管部门、企业界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