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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出台27项新措施

为进出天津打开大门 为企业发展拓展空间
2001-12-15 来源:光明日报 通讯员 雷世林 李长凯 记者 陈建强 我有话说

本报讯从现在起,到天津旅游、从事文化交流和商贸活动的境外人员,不需在境外办理签证,可直接在天津港和天津机场口岸办理为期1个月的“F”签证;在津工作的外省市高级人才和用人单位特殊需要人员,也可享受在津落户的优惠政策或办理《天津市引进人才居住证》,享受与本市常住人口同等待遇。这是天津市公安局进一步强化服务职能,促进该市经济发展,最新出台的27项举措中的部分内容。

这次出台的具体措施主要有:口岸签证制度,即指定的航空公司或客轮可提前预约提交旅客名单,境外人员来津后可在天津港和天津机场口岸直接办理为期1个月的“F”签证;公安经保部门筹建金融防护押运中心,为本市金融单位大宗现金取送押运提供安全保障;公安户政部门进一步放宽外省市人员在津落户审批条件;治安管理部门压缩简化了一批治安审批事项,取消了《犬类临时逗留证》、美容美发场所《治安备案登记证》及茶社、咖啡屋《治安合格证》等项目的审批,一律实行辖区派出所备案;公安计算机安全监察部门为企业提供计算机病毒技术处理服务,对全市企业一律免费升级计算机病毒处理软件;公安交管部门对占掘道路审批实行限时办结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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