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昌12月15日电记者胡晓军、通讯员杜侦从今天在此间召开的江西省高校教学工作会议上获悉,从2001-2002年第二学期开始,南昌市所在高校本科专业将试行高校学分互认、学生跨校选课制度,并于三年内逐步在全省高校本、专科专业中推行。
近年来,江西省不少高校实行了学分制管理,学生学习积极性高涨,很多学有余力的学生已不满足在本校本专业选修课程。该省教育厅决定在高等学校之间倡导建立学分互认、学生跨校选课制度,其核心内容是在本科院校规范建立学分制的基础上,逐步实行相邻院校相互承认学分,学生跨专业、跨校选课,教师跨校授课,教学资源共享的新型教学管理制度。
制度规定,学生跨校选课取得的成绩与学分,各校可通过双方或多方协商予以承认。学生跨校选课不受专业限制。跨校选课学生的课堂管理与考勤、课程考试及成绩管理、学分授予等工作由开课学校教务处负责。跨校选课的学生必须遵守开课学校制定的各项学籍管理制度。学生学完跨校选课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开课学校发给单科成绩证书;如修完开课学校规定的专业主要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发给辅修专业证书。学生提前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可提前毕业。
江西省教育厅副厅长于玉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实行高校学分互认、学生跨校选课制度,将充分利用各校教学资源,发挥高校整体优势和办学效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同时,它将为学生提供更为广阔的学习空间,激励和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满足学生个性学习要求,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开辟新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