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老伴从工作岗位上退休了,但她的业余工作——理发,还在继续着。
老伴1970年嫁到我家。那个年代,农村困难极了。我们姐弟六人,加上父亲和我们的孩子,全家20多口人需要理发。每次都是到集上去理,一个人3角钱,加起来就是五六元钱,当时可以买来三四十斤玉米,足够两个人一个月的生活。老伴一看这情景,悄悄买了一把推子,扯了几尺白布,再配上一个小木梳,开始了她“业余理发师”的生涯。
当时,无论大人孩子,理发只要理短了就行,谁也不挑剔。父亲理光头,更是三五分钟的事。可随着孩子们长大成人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情况就发生了变化。孩子们在中小学读书时,乐意让老伴理发。一考上中专、大学,回来就“口味”高了。这个说:“你不会理港式头,我上街去理吧!”那个说:“您上岁数了,也该歇歇了。”老伴受到了“冷落”,也不抱怨,只是淡淡一笑:“你们嫌我理得土气,怕对不上象吧!”逗得孩子们哈哈大笑。
到了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我们迁到唐山市内,老伴也没办法再给几个弟弟理发,只有父亲来时,随便理个光头,我半月理上一次,不过十几分钟。1993年,父亲得了绝症,我和老伴回家侍候,老伴见公公头发擀了毡,又拿来了推子,让人把父亲扶坐在炕上,给父亲最后理了一次发。父亲理完,轻轻地笑了,但老伴却调过脸洒落几滴泪珠。每逢春节团聚,谁要让老伴理发,她什么话也不说,抄起推子就理。有时孩子们头发长得长长的,又不愿去理,老伴就半玩笑半训斥说:“坐下理发!不要挣几个臭钱就臭美,看看我理的哪儿比他们差!”孩子们理了发,左照右照,还是不大满意,但也不敢反抗。
我一辈子不上街理发。小时让大伯给剃光头,上学时在学校理发室理发,工作后让本单位的同仁理发,结婚后老伴“承包”了我的脑袋——直到现在。老伴理的发不算“现代”,更追不上“时髦”,但一省时间,二讲卫生,三省钱,可以说“利大于弊”。何乐而不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