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到过德国的人,都会对德国文化遗产保护、文化活动的开展和民众对文化活动的热情留下深刻印象。日前,记者专门就德国的文化政策及体制等采访了联邦德国议会文化委员会负责人巴特尔先生。
德国未设文化部,文化政策基本由各州自行制定,联邦文教部长会议负责协调各州的文化工作。过去,德国人一直认为,文化艺术是一个特殊领域,政府不应该主导文化的发展。但随着文化艺术的国际竞争加剧,以及文化对民众潜移默化的影响,施罗德政府执政以来在联邦议会成立了文化艺术委员会,协调、制定相关的文化政策。巴特尔说,德国文化政策是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的交叉产物,其目的是增加民众对国家的认同感,强化社会整体性,巩固民族凝聚力。
文化遗产的保护是德国文化政策的一个重点。欣赏历史文物不但可以丰富人民的文化生活,更可以激发爱国热情。德国政府每年都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文物保护,所投资金的年增长率基本保持在10%。2000年,中央财政用于文物保护和博物馆工作的资金约2.5亿马克,各联邦州、市政府投入的此类资金大大高于中央财政,加之企业和私人设立的文物保护基金的投入,以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欧盟的有关资助,使德国文化遗产得到了有效保护。德国现有各种博物馆3000多座,几乎各个领域都有专业性博物馆。在德国众多的文化活动中,参观博物馆是很重要的一项内容。
普设文化场所,培养文化品位,是德国文化发展的重要因素。德国有160家公共剧院、200多家私人剧院和为数众多的社团剧院及业余剧院,每年大约举办10万场戏剧和音乐会演出,观众达3500万人。德国没有像法国巴黎、意大利米兰、奥地利维也纳那种顶尖级戏剧中心,它依靠不断推陈出新、独具特色的大量剧目吸引观众。节日文艺汇演是德国的一大特色,每年仅音乐汇演就有100场。波恩3年一次的国际贝多芬节、奥古斯堡每年的莫扎特之夜、白罗伊特的瓦格纳文艺汇演以及慕尼黑文艺节、法兰克福文艺节、斯图加特欧洲音乐节和柏林爵士乐节等在世界都享有盛名。音乐是中小学生的必修课,大约每4个学生中就有1人会演奏一种乐器,或在一个合唱团里接受训练。德国大约有4万个合唱团,2500个歌舞团,人们听音乐的兴趣超过看电影。
此外,政府还推动多种形式的民间艺术发展。20世纪80年代德国兴起的社会文化,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一些自由艺术家、业余文化团体以及妇女艺术团体创造的艺术和文化形式,与传统、高雅的艺术争奇斗艳,活跃在城乡各个角落,使广大民众得到了丰富多彩的文化享受。这种非主流形式的文化活动已成为“联邦德国文化生活的一件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