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陆彩荣)尽管部分地区煤炭价格有所上升,但来自国家计委的权威分析显示,我国煤炭价格将保持基本稳定。
据了解,2001年以来煤价有所上升。据统计,原中央财政煤炭企业2001年前10个月商品煤平均售价上升了6%左右,其中发电用煤上升5%左右;10月份煤价比年初上升10%左右,其中发电用煤上升8%左右。但地区之间涨幅不平衡,华东、山东、华中地区煤价上升较多。总体看,目前煤价属于正常的恢复性上涨,尚未达到1997年的价格水平。
国家计委价格司负责人指出,造成2001年以来煤价上升的主要原因是市场供求形势趋紧,一是关井压产、整顿小煤矿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2001年全国原煤产量比1997年减少3亿多吨;二是出口大幅度增加;三是电力、冶金、建材等主要用煤行业产量增长较快,拉动国内需求增加。
总体看,目前煤炭市场供求基本平衡,但局部地区供应相对紧张。华东、山东、华中地区煤炭库存下降较多,湖北、河南、江苏、山东部分电厂煤炭库存形势较紧张。
2002年煤价走势主要取决于市场供求状况。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2002年发电、冶金等行业对煤炭的需求将进一步增加,但煤炭供应也将增加,市场供需总体上将保持基本平衡,但局部地区受铁路运输制约可能出现供应相对偏紧的情况。在这种市场情况下,2002年煤价将保持基本平稳,总体涨幅不会太大,但局部地区受铁路运输制约煤价将有所上升。
这位负责人指出,国家已经宣布从2002年起取消电煤国家指导价,因此,国家将不会对煤价进行直接的行政干预。但这并不意味着国家对煤价就撒手不管了,如果煤价产生剧烈波动,为了维持煤炭市场秩序,保证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也不排除按照《价格法》有关规定对煤价进行适当干预的可能性。我们希望煤炭、电力企业能够本着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以保持煤炭市场和煤炭价格的相对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