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顾名思义,是要追求两种语言文字之间最好的转换。但是,翻译的功能不是为了自己来使用,它是一种社会性的劳动,其功能是供他人来使用。按这种理解翻译就存在着“翻译——传播——接受”这样一个过程。严复的“信达雅”也好,傅雷的“神似论”也好,都是翻译这个圈里面的规则。一旦跳到传播与接受这个圈子里,就不仅是这些规则了,因为还要考虑“传播”与“接受”它本身特有的规则。由于人们处在不同的复杂的社会环境,在从事翻译时,势必要面对各种非翻译学术性的社会因素,以至有时难免要对译文做一些变动和调整。这里有几种情况:一种是译者从有利于读者理解和欣赏的角度出发,在忠实原作的基础上,通过变换表达方式和词句修饰等手段,展现出有译者风格的译文;一种是适应出版者的要求;还有一种是受国家法规和国情等的制约。从翻译理论来讲,也许并不主张这样做,但从翻译实践来看,有时却不得不这样做。
翻译中的这些社会因素,值得人们重视和研究,搞翻译的人必须正视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