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31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这是我国防治土地沙漠化的大法。在这部法规中,笔者特别注意到了如下一段文字:“国家在沙化土地所在地区,建立政府行政领导防沙治沙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制度。”以法定形式把生态政绩纳入干部政绩考核,这在我国还是首次。
长期以来,对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大都只盯住经济指标而忽视其他,只要经济指标上去了,就是政绩卓著,领导就有能耐有本事。这种片面的评价方式,导致了一些地方的领导干部单纯追求经济效益,而把生态建设抛到了脑后。有的热衷于搞短期行为,只顾当前不管长远,如对资源过度开采,几近竭泽而鱼,却美其名曰“充分利用”;有的目光狭窄,只考虑局部不考虑全局,如明知是污染项目,但因利润可观便不顾其他,说什么“天大地大,污染点怕啥”。就这样,经济指标上去了,环境质量下来了;领导干部提升了,生态环境恶化了。这不都是人们眼睁睁看到的事实吗!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不可或缺的前提条件。毋庸讳言,我国的生态环境整体质量不高,不少地方基础十分薄弱,加之人为的破坏,更使生态质量每况愈下。生态环境是破坏容易恢复难,一旦受到重创,再整治则十分艰难。而且,恶化的生态环境还会无情报复,使人付出惨痛的代价。就说土地沙化,据专家测算,近几年来,我国每年因风沙危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540亿元之巨。如果再加上干旱、洪涝、山体滑坡等灾害造成的损失,那数字就更大了!
保护、治理生态环境,我们有较强的技术力量,但实际效果并不尽如人意。症结何在?还以土地沙化为例,甘肃省一位治沙专家有一段话发人深省:“中国治沙技术世界一流,遏制土地沙漠化有计可行,但怕就怕不理智的政府行为和长官工程。”诚哉斯言!领导认识到位不到位,重视不重视,有没有切实的措施和行动,是保护、治理生态环境的关键。从这一点来说,考核领导干部的生态政绩实在是抓在了要点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