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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制止各地滥发奖状的现象

2002-02-21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近年来,有些地方、部门、单位在评奖中,设奖级过多:特别奖,优秀(胜)奖,一、二、三等奖。有的是一个奖级里多人(单位)获奖,结果你有奖我有奖大家都有奖,连倒数第一名也有奖,导致许多单位奖状、奖旗、奖匾满墙满壁都是。

这种滥发奖状的做法,使奖状的身价大跌,含金量大减,使严肃的评奖变得庸俗,失去了应有的激励促进作用,贬低了真正先进者的价值,挫伤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滥发奖状其实质是借评奖搞平衡关系,把荣誉当作人情,是原则性不强的表现。

江西省乐安县董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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