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7日电(记者邓海云)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对非法设立并在京开展业务的“欧洲信托银行中国代表处”依法予以取缔。
经查,所谓“欧洲信托银行中国代表处”,系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非法机构。该机构在北京租用办公场所,其“首席代表”还对外散发“欧洲信托银行中国代表处首席代表”的名片并洽谈融资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已勒令其立即在办公场所摘除一切有关“欧洲信托银行中国代表处”的文字、图案等标识,不得印制和散发印有“欧洲信托银行中国首席代表”等字样的名片,禁止在华开展所有与准备申请代表处有关的活动,禁止从事任何形式的金融业务活动,立即废止或更改以“欧洲信托银行中国代表处”名义签署的物业承租合同、停车位协议等一切相关法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