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琦,1959年出生,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助理,九届全国人大代表。
真是“在法说法”,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助理戴琦代表身在司法界,因此谈的是“法”,提的建议、议案也都与“法”有关。这不,放在她案头的由她领衔的10份议案、两份建议都与司法改革有关。
“我关心的立法和司法问题很多,当选九届人大代表以来,已提了数十份建议和议案。”这位由律师而法官的人大代表,以其出色的专业知识,赢得了司法界的广泛赞誉。“我希望尽快出台《反垄断法》,尽快设立司法改革委员会,尽快完善人民法院独立办案体制;我希望依法治国的进程不仅要写在文字中,而且要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中。司法改革不仅要在现有框架中进行,而且要使框架本身得到变革,经济的国际化要求我国的司法体系尽快和国际接轨。”戴琦代表快人快语。
“我知道有些建议和议案在现阶段实施的环境还不很成熟,但总得有人提,这就是一种推动。比如我在一份议案中提到建立人民法院执行机构垂直领导以解决执行难问题,全国人大和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很有操作性。作为人大代表,最关键的是要敢说实话、真话、说出人民的心声。”戴琦代表郑重地说,“现在人民群众对司法制度还有不少意见,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下大力气推进司法公正。”
戴琦代表每年在全国人大会议上都要提十余件建议和议案。“从每年下半年开始,我就花相当部分精力搜集和整理材料,召开各种各样的座谈会,征求各方的意见。每份建议和议案的形成都是许多人心血的结晶。”记者发现,戴琦代表的议案、建议,论点鲜明,论据充分,操作步骤明确,一看就知道经过精雕细琢。“我到北京几天来,都在整理这些建议和议案,因为这是作为人大代表最基本的职责。”戴琦代表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