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11日电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今天在此间表示,中国人民银行将采取6大措施,进一步促进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革,按照经营货币的金融企业属性,建立各项经营管理制度,并切实对其加强监管。
一是督促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按照有关法规,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增强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能力。
二是严格监督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管理制度的全面实施,促其不良贷款比例每年平均下降3个多百分点。
三是监督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制定补充资本金的工作计划。立足于通过压缩风险资产和增加自身积累来充实资本。同时研究和提出其它方式,包括实行股份制改造,使其资本充足率达到规定的标准。
四是监督建立与贷款质量五级分类基本适应的呆账准备金提取、核销制度和应收、应付利息的核算制度,逐步消化不良贷款中的损失、其它资产中的损失和各种虚收等历史包袱,不断提高实际盈利水平。对当年实现利润和消化历史财务包袱实行综合考核。
五是制定商业银行经营信息披露的管理办法。监督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于今年6月前,以年报形式对外披露2001年信息。
六是加强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审定,依照有关法规,及时处理违法经营的机构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