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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不一定当干部

继续深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改革
2002-03-27 来源:光明日报 蔡 闯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3月26日电记者蔡闯从教育部获悉,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改革将有重大突破。教育部、公安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意见》明确提出,到基层去是今年及今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渠道,特别是到非公有制用人单位就业,将成为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新思路。国务院办公厅已将《意见》转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这一举措将彻底打破高校包分配、包当干部的传统羁绊,对社会用人机制改革、转变大学生就业观念产生重大的影响。

《意见》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要建立以政府主管领导牵头的、有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协调机构,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同时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深化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和社会用人制度等方面的改革。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促进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进一步转变高校毕业生就业观念,建立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努力实现高校毕业生的充分就业。

为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意见》要求加强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到中小企业就业,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机制。特别是对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公安机关要积极放宽建立集体户口的审批条件,及时、便捷地办理落户手续。省会及省会以下城市放开对吸收高校毕业生落户的限制,省会以上城市也要根据需要,积极放宽高校毕业生就业落户规定,简化有关手续。公安部门对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和高校毕业生所持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其落户手续;对非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劳动合同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办理其落户手续。

《意见》规定,对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机构对保管其档案免收服务费用;学校可根据本人意愿,将其户口继续保留在原就读高校2年。

教育部学生司司长瞿振元对记者说,《意见》是在全面调查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的基础上形成的,每一条都有新意,有些较以往“有重要突破”。他说,今年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非常关键,将为今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创造制度性条件打下基础。

据悉,今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将达145万人,其中研究生8.8万人,本科生63.6万人,专科生72.7万人,专科生的增长比例最大,较去年提高了39.8%。据预测,明年的高校毕业生总数将达200万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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