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我国电信行业正在进行新一轮重组,中国电信一分为二后,电信普遍服务怎么搞值得研究。本期刊发的阚凯力博士的这篇文章,将有助于大家对电信普遍服务概念的理解。
“普遍服务”是电信产业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纵观世界各国的普遍服务政策,多数是沿用了美国的概念和模式。那么,美国的电信普遍服务概念是怎么来的呢?
1893年,贝尔公司(即后来的美国电话电报公司-AT&T)长达17年的专利权到期。在不到10年的时间内,全国出现了6000多家电话公司。一方面,美国的电话用户增加了10倍,电话业获得了极大的发展;但另一方面这些公司抢走了AT&T将近一半的市场份额,使原来处于垄断地位的AT&T处于极大的困境。在这种情况下,AT&T决定进行反击,夺回它所失去的电话业垄断地位。它的策略主要有二个:第一,AT&T利用自己独家拥有的长途网络,禁止任何其他公司接入,使长途电话成为AT&T用户的特有权利(网间接续)。第二,在保持长话高额资费的同时,对市话业务低于成本销售,利用长话利润对其进行补贴(交叉补贴)。1907年,当时的AT&T总裁维尔提出了公司的口号:“Onenetwork(一个网络),Onepolicy(一个政策),Universalservice”。这是电信行业第一次出现“Universalservice”的提法,其中“service”是业务或服务,而“Univer-sal”是全球、宇宙、无所不包的意思。它一方面表明AT&T独占美国和世界电话市场的目标,另一方面针对当时的网间接续问题提出了AT&T的解决办法:只要AT&T独家垄断,所有的用户就都可以“全球通”。
在当时的技术经济条件下,AT&T的策略取得了极大的成功。在短短的几年内,6000多家电话公司的绝大多数不是倒闭就是被AT&T兼并,只剩下的1500家也已朝不保夕。最使美国举国震惊的是,1910年AT&T一举兼并了当时居于电报业垄断地位的西联公司(WesternUnion),从而把全美国的电信行业基本置于它一家的垄断之下。
这时,美国政府不得不出来干预AT&T的无限扩张了。1913年司法部在联邦法院对AT&T提出了第一次反垄断起诉,诉讼的结果以双方院外调停方式达成妥协:AT&T接受了政府的条件(Kingsburycommitment),而司法部撤销对AT&T的起诉。这些条件包括:AT&T停止兼并其他电话公司;为其他电话公司提供网间接续;出让西联公司并保证永远不进入电报业;AT&T在美国承担普及电话服务(Universalservice)的责任。由此,“Universalservice”才第一次带有“普遍服务”的含义。1934年,美国通过电信法并成立以普遍服务为目标的联邦通信委员会。从此,“普遍服务”开始成为美国政府电信政策的一部分,而电信行业则开始建立了包括政府管制、垄断经营、普遍服务、交叉补贴、网间接续等项内容的经营体制,成为与市场经济中其他行业不同的一个特殊行业。
1934年的美国电信法承认了AT&T对电信业的垄断,也提出了普遍服务的概念,但是并没有对它确切地定义或描述,其具体内容留给联邦通信委员会和AT&T去磋商解决。二次大战以后,随着美国经济实力的增强,AT&T把“每家安装一部电话作为自己的经营目标。从而,普遍服务的概念也就逐步变成“公民参与社会交往和言论自由的基本权利”。
在这一概念的指导下,美国“普遍服务政策”的具体内容包括:电话公司对任何人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必须提供服务;在所有地区提供相同的价格和服务质量;与家庭或个人经济能力相适应的资费价格。为此,AT&T更加大规模地采用了自本世纪初开始的交叉补贴,主要包括业务之间的交叉补贴(长话补贴市话、国际补贴国内),地区之间的交叉补贴(低成本地区补贴高成本地区)和用户之间的交叉补贴(办公用户补贴居民用户、其他用户补贴低收入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