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熊性美:要靠竞争引进技术

2002-04-08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张玉玲 我有话说

熊性美,1926年生,南开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教授,世界经济专业博士生导师,全国政协委员。


精通英语的熊性美教授长期研究国际经济问题,特别是对投融资环境研究颇深。近日,记者就中国加入WTO后,如何实现从吸引资金到吸引技术的转变问题采访了熊教授。

记者:过去我们施行的“以市场换技术”策略实施得怎么样?

熊性美:跨国公司掌握了全球85%以上的技术开发能力,是世界技术流动的主要载体,“以市场换技术”是过去我们引资的重要战略,即我们想通过允许外商进入我国高度保护的国内市场,来换取他们的先进技术。然而,我认为这一战略实施的效果并未达到预期的目标,甚至负面效应超过了正面效应,即我们让出了市场却并未得到人家的先进技术。道理很简单,在跨国公司看来,技术比市场更重要。从某种意义上说,跨国公司开拓市场靠的就是技术。先进技术和管理是跨国公司最大的优势,是它的立足之本、竞争之本、取胜之本。因此,跨国公司绝不可能与其他企业共享自己的优势,更不愿意为自己树立竞争对手。所以“以市场换技术”只能成为我们的“一相情愿”。据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资料,三资工业企业的二手设备比例高达35.2%,在有的行业二手设备的比例达100%。

记者:现在,和资金相比,技术对中国经济的发展更具持续性和影响力,怎样才能从跨国公司那里得到我们所需要的技术?

熊性美:市场换不来技术,我们只能按国际通行的办法,通过竞争来诱导技术的流入。竞争是跨国公司向中国转让技术的真正条件和动力。近年来,跨国公司在中国搞技术产品的投入、设立研发中心等,都是为了增强其竞争力,保住在中国的市场份额。由此可见,只有竞争才能促使跨国公司向中国转让技术。现在我们要做的是通过为跨国公司营造竞争环境、制定竞争政策,来激励和诱导外国企业向中国转让技术。

竞争的关键是国民待遇问题。国民待遇原则,是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是各成员国基本的行为准则。过去我们对待外资的政策表现为两面性:一方面是歧视性待遇,例如限制投资行业、限制股权比例等;另一方面则又提供部分优于内资企业的措施,如税收减免等。前者明显违背了国民待遇原则,而后者则构成了对国内企业的不公平,也抑制了国内企业的成长。二者都构成了对公平竞争市场的扭曲,也都损害了世贸组织的精神。所以,加入WTO之后,应由既优惠又歧视的扭曲性外资政策转向既不优惠、也不限制的公平的“中性”外资政策。

记者:具体说来,我们在政策策略上应有何调整?

熊性美:要完善法律体系,保护多方利益。依照世贸组织规则,入世后我们不仅要取消贸易壁垒,而且将逐步取消投资壁垒。我们要以WTO相关协议为依据,全面充实、调整和完善有关吸引外资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清理、修改现行法律法规中不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条款,在落实国民待遇原则的同时,加快出台《反垄断法》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细则等。建立信息公布制度,增强透明度。要建立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

提供必要的条件,积极鼓励跨国公司在我国设立研发中心。应进一步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引导外资投向电子信息、生物工程、新材料等高科技产业,以及化工、建材等基础产业。但从现实出发,我们要特别注意引进国外中技术产业,如汽车,化工和机械制造等行业的关键技术,因为这些技术产业是我国在一定时期内所要发展的支柱产业。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