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18日电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王凤清说,我国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将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原有的产品安全认证和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自2003年5月1日起废止。有关企业应尽快办理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避免进出口贸易受到影响。
王凤清说,为履行入世承诺,我国将对强制性产品认证实行“四个统一”,即统一目录、统一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统一标志和统一收费。为保证新、旧制度的顺利过渡,原有的产品安全认证和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自2003年5月1日起废止。产品如果届时没有贴上新的认证标志就会失去进出口贸易资格。因此,企业最好在今年上半年抓紧时间办理新证,如果等到下半年甚至明年,各地的认证机构及实验室将压力过大,认证周期也会延长,届时势必会对进出口贸易产生影响并造成损失。
据介绍,按照世贸有关协议和国际通行规则,我国将依法对涉及人类健康安全、动植物生命安全和健康,以及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的产品实行统一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其中列入《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强制性认证产品共有132种。